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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

以全方位寿险为核心,涵盖养老规划、少儿教育、财富管理、旅行平安等

首页 > 保险业务 > 建信龙耀世家(臻爱版)终身寿险

建信龙耀世家(臻爱版)终身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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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特色
  • 投保须知
  • 保险责任
  • 责任免除
  • 投保实例

长期关爱 守护终老

身故或全残终身保障,为您带去长期关爱,守护终老。

保额提升 年年累积

自第2个保单年度起,年度基本保险金额每年增额至到达年龄105周岁。

灵活周转 助力规划

犹豫期后,可按照合同约定申请减少相应额度的基本保险金额,并领取相应的现金价值,助力生活灵活规划。

 

投保年龄:出生满30日(含)至73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年期:趸缴、3年、5年、10年、15年、20年

缴费方式:趸缴、年缴

 

趸缴:    出生满30天(含)-73周岁

3年缴:  出生满30天(含)-70周岁

5年缴:  出生满30天(含)-70周岁

10年缴:出生满30天(含)-65周岁

15年缴:出生满30天(含)-60周岁

20年缴:出生满30天(含)-55周岁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到达年龄

给付金额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到达年龄小于18周岁

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

(1)本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的现金价值。

到达年龄大于或等于18周岁

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且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在本合同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

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

①本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比例系数*;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的现金价值

选择一次性支付保险费,或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且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在本合同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或之后

按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

①本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比例系数*;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的现金价值;

③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保单年度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

*比例系数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当时的到达年龄确定,取值如下表所示: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当时的到达年龄

比例系数

18-40周岁

160%

41-60周岁

140%

61周岁及以上

120%

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本条所述的身故、全残情形,则我们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中的一项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注:被保险人在不同保单年度内的到达年龄,等于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本合同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其他免责条款

除上述“责任免除”外,本合同还有一些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详见保险条款 “3.2 保险事故通知”“6.1 效力中止”“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中灰色阴影标识的内容。

金先生(35周岁),选择为自己投保“建信龙耀世家(臻爱版)终身寿险”,缴费期10年,年缴保险费20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1,635,883元,其利益演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保单年度

到达年龄

年缴保险费

累计保险费

年度基本保险金额

身故保险金

或全残保险金

现金价值

1

35

 200,000

 200,000

 1,635,883

 320,000

 48,574

2

36

200,000

 400,000

 1,684,959

 640,000

 175,450

3

37

200,000

 600,000

 1,735,508

 960,000

 326,600

4

38

200,000

 800,000

 1,787,573

 1,280,000

 504,468

5

39

200,000

 1,000,000

 1,841,200

 1,600,000

 708,900

6

40

200,000

 1,200,000

 1,896,436

 1,920,000

 941,802

7

41

200,000

 1,400,000

 1,953,330

 1,960,000

 1,204,030

8

42

200,000

 1,600,000

 2,011,929

 2,240,000

 1,496,486

9

43

200,000

 1,800,000

 2,072,287

 2,520,000

 1,820,410

10

44

200,000

 2,000,000

 2,134,456

 2,800,000

 2,177,088

20

54

0

 2,000,000

 2,868,530

 2,914,124

 2,914,124

30

64

0

 2,000,000

 3,855,065

 3,916,298

 3,916,298

40

74

0

 2,000,000

 5,180,885

 5,263,018

 5,263,018

60

94

0

 2,000,000

 9,357,254

 9,502,388

 9,502,388

71

105

0

 2,000,000

 12,952,628

12,952,628

 12,952,628

说明:

  1. 上述利益演示假设退保、身故或全残发生在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均为保单年度末的值。
  2. 上述演示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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