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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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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保险业务 > 建信尊享金生年金保险

建信尊享金生年金保险

尊享荣华 福耀金生

贴心关爱
灵活顺心
后顾无忧
周转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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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保须知
  • 保险责任

特别年金 贴心关爱

若被保险人在第5个、第6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期交保险费的50%分别给付1次特别年金,体现特别关爱。

年金领取 灵活顺心

自合同第7个保单周年日起,每年可按合同约定领取1次年金。年金领取方式灵活,您可选择年金累计生息或现金领取的方式,助您乐享生活。

保费豁免 后顾无忧

投保本合同时被保险人未年满18周岁且您未年满55周岁的,若您在交费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豁免本合同剩余保险费。

资金流动 周转便捷

如需资金周转,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保单借款或减少基本保险金额,提升资产流动性。

缴费年期 投保年龄 最低保费要求 缴费方式 保险期间
3年 出生满30天- 70周岁 20000元 年缴 终身
5年 出生满30天- 65周岁 15000元 年缴 终身
10年 出生满30天- 60周岁 10000元 年缴 终身
15年 出生满30天- 55周岁 5000元 年缴 终身
20年 出生满30天- 50周岁 3000元 年缴 终身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特别年金
若被保险人在第5个、第6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仍生存,且本合同有效,则我们于第5个、第6个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期交保险费的50%给付1次特别年金。
年金
自本合同第7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含第7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仍生存,且本合同有效,则我们于该保单周年日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到达年龄按如下约定给付1次年金。

到达年龄 年金金额
<65周岁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
≥65周岁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本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特别年金、年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之日所在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意外伤害身故豁免保险费
投保本合同时被保险人未年满18周岁且您未年满55周岁的,若您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次事故导致身故的,则我们自您被认定身故后的下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豁免剩余各期的本合同期交保险费,但不包含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已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本合同继续有效。
若本合同已豁免保险费,则我们不接受变更交费期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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