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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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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保险业务 > 附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C款

附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C款

金生金世 高“诊”无忧

老少皆宜
多种折扣
手术无忧
健康人生
在线咨询
  • 产品特色
  • 投保须知
  • 保险责任
  • 责任免除

全家老少皆宜,五年保证续保;

高额医疗保障,尽享多种折扣;

按份组合选择,社保内外兼顾;

住院前后门诊,大小手术无忧;

多项保险责任,关爱健康人生。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0周岁(最高续保年龄64周岁)

保险期间:1年,可续保,保证续保5年

缴费期限:年缴、半年缴、季缴

承保金额:最低一份起售,最高十份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合同时,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附加合同时,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含第30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症状)因发生疾病导致发生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导致住院诊疗,无论保险事故是否延续至30日后,或疾病(或症状)在30日后复发导致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相应保险责任。这3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续保或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住院,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经指定医院的医生诊断必须住院诊疗且已在指定医院住院诊疗,本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给付项目 包括项目 给付金额 备注
住院病房费用 保险金 床位费、膳食费、 诊疗费、护理费 住院病房费用 *约定比例(注) 最高不得超过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载的“住院病房费用保险金每日限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但若同一次住院的实际住院日数超过90日,仅以给付 90日为限。同一保单年度累积给付日数最高以180日为限。
住院医疗费用 保险金 药费、治疗费、输血费、辅助检查费、住院前后门诊费 住院医疗费用 *约定比例(注) 同一次住院的给付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载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每次限额”。住院前后门诊费仅承担同一住院原因而发生的住院前后各14日的门诊费。
器官移植手术 费用保险金 手术费、麻醉费、手术中所用的手术材料费及手术室设备使用费 器官移植手术费用 *约定比例(注) 同一次住院的给付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载的“器官移植手术费用保险金每次限额”
非器官移植手术费用保险金 手术费、麻醉费、手术中所用的手术材料费及手术室设备使用费 非器官移植手术费用 *约定比例(注) 同一次住院的给付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载的“非器官移植手术费用保险金每次限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诊疗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行为、参与殴斗;
9、 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10、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
11、被保险人因怀孕(含宫外孕、葡萄胎)、流产或分娩;
12、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医学治疗导致医疗事故;
13、被保险人因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飞行等高风险运动;
14、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或症状(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且本公司同意承保的除外);
15、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精神疾病、心身疾病;
16、被保险人患性病、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17、美容手术和外科整形手术,牙齿护理或治疗(但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者除外);
18、屈光不正之矫正治疗,义眼或助听器、义肢或其他附属品之装配;
19、健康检查、疗养、康复治疗、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
20、不孕症、不育症、人工受孕、避孕、绝育手术及其导致之并发症;
21、被保险人作为器官捐献者实行摘除捐献器官手术;
22、被保险人做变性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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